(一)物業(yè)項目消防設施巡查一般要求:1.物業(yè)項目的安全疏散通道、消火栓、滅火器、安全出口指示、應急照 明燈具等消防設施歸屬項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;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、運行管理及巡視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;消防控制中心、消防水泵房、氣體滅火設施設備、消防風機等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(yǎng)由項目工程管理部門負責。2.從事消防設施巡查的人員,應通過消防行業(yè)特有工種職業(yè)技能鑒定,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。3.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部位、頻次和內(nèi)容。巡查時應填寫《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》。
(二)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頻次要求:1.公共娛樂場所營業(yè)時,應結合公共娛樂場所每2h 巡查一次的要求,視情況將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納入其中,但全部建筑消防設施應保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;2.消防安全重點單位,每日巡查一次;3.其他單位,每周至少巡查一次。